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
山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等28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注销山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等28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自注销之日起,山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等28家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再使用资质认定标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相关资质认定证书及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发布时间:2025-7-31 18: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