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
经核查,西藏心之光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等106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且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现予以公告。请各企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税务登记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发布时间:2021-1-25 17: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