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
城关监撤决字[2025]002号
拉萨善忠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03月11日,受理了冒用曾正莲身份信息登记注册拉萨善忠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撤销的诉求。经查你(单位)在登记时提供未经曾正莲允许的身份信息等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等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你公司2016年03月20日办理拉萨善忠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本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向城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
发布时间:2025-6-3 22: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