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西藏凉先绅实业有限公司等264家企业

本局于2024624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经本局查明:西藏凉先绅实业有限公司等共264家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我局拟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在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www.xzaic.gov.cn/)公布了《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和《长期未经营企业(公司)拟吊销名单》,但上述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以及举行听证的任何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现决定吊销上述264家企业的营业执照。本处罚决定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被吊销企业自本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不得再从事经营活动,并依法组织清算,办理注销登记。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附:长期未经营企业(公司)吊销名单

 

联系人: 吴毅      联系电话:6836289

联系地址: 拉萨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综合管理科706        

附:长期未经营企业(公司)吊销名单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6月24日  


发布时间:2024-6-25 10:2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