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开展清理
吊销市场主体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快速退出机制,维护市场经营主体数据的真实有效,释放社会资源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我局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注一批”的工作目标,拟对连续两年及以上年度未年报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的191户市场主体(详细名单见附件)进行专项清理。现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告名单内的市场主体如仍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网址https://xz.gsxt.gov.cn/)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到我局(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等相关事项;登记注册事项已发生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已终止经营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已歇业备案的,如需继续经营,应当向登记机关(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大厅)申请继续经营。
二、对于公告期满后仍未履行年报义务或申请变更、歇业备案、注销登记的,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其启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程序。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将失去经营资格,不能进行经营活动;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市场准入、任职资格、评先评优、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
企业如有疑问,可向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队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891-6199375,地址:堆龙德庆区青藏路10号附5号。
特此公告。
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8月30日
发布时间:2023-9-1 18: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