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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隶属于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独立法人,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产品质量检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和技术评审工作;参与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参与质量检测业务培训工作;科研工作和标准制修定;承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综合办公室、食品检测室、综合检测室、建材检测室。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640.03万元,比上年减少396.24万元,减少9.82%,主要原因是:2026年食品抽检业务经费预算较2025年减少219万元,2026年实验室运行管理经费预算较2025年减少67万元;支出预算3640.03万元,比上年减少396.24万元,减少9.82%,主要原因是:2026年食品抽检业务经费预算较2025年减少219万元,2026年实验室运行管理经费预算较2025年减少67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加8.7%,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单位工作部署,需承担全区车用汽油、柴油监督抽检任务。为确保抽检工作落实到位,需赴7个地市及所辖县区加油站开展现场抽检,导致公务出行频次大幅增加,车辆运行费用相应提升。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加8.7%,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单位工作部署,需承担全区车用汽油、柴油监督抽检任务。为确保抽检工作落实到位,需赴7个地市及所辖县区加油站开展现场抽检,导致公务出行频次大幅增加,车辆运行费用相应提升。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4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7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4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700万元,主要是:购买汽油发动机燃烧测试平台(含发动机安装与固定等10个系统)。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3个,资金3640.03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发布时间:2026-2-11 16: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