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隶属于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独立法人,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产品质量检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和技术评审工作;参与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参与质量检测业务培训工作;科研工作和标准制修定;承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单位)内设 4 个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食品检测室、综合检测室、建材检测室。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 3731.01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3731.01 万元,同比增加1784.5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4年新增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经费,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经费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 81.74 万元,占 2.19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649.27 万元,占 97.81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3731.01 万元,同比增加 1784.5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4年新增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经费,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经费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 1137.42 万元,占 30.49 %;项目支出 2593.59 万元,占 69.5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731.01 万元,同比增加1784.5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4年新增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经费,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3649.27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上年结转 81.74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414.42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81.7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1.6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8.8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4.27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649.27 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 2119.28 万元,主要原因: 2024年新增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经费,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649.27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414.42 万元,占 93.5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1.69 万元,占 2.79 %;卫生健康支出 48.89 万元,占 1.34 %;住房保障支出 84.27 万元,占 2.31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 902.57 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525.21 万元,下降 36.79 %。主要是2023年项目经费的支出功能分类为“事业运行”,2024年项目经费新增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质量安全监管”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预算数为 2511.85 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2511.85 万元,增加 100 %。主要是2024年新增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质量安全监管”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6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6.75万元,增加56.59 %。主要是2024年新增2名职工。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 48.8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7.63万元,增加 56.4 %,主要是2024年新增2名职工。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4.27 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7.52万元,增加48.49 %,主要是2024年新增2名职工。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137.4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996.03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 141.39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5.8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运行费 15.85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 0.65 万元,压缩 3.94 %,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食品快检车由商家承诺提供三年车辆保险 。
2024年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3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增加) 0 万元,压缩(增长) 0 %,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 。
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0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等 0 家行政单位以及中心等 0 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0 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增加) 0 万元,降低(增长) 0 %。主要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 1 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用于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每年下达监督抽查任务及其他公务派车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4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 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7 个,资金 2593.59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400 万元,地方资金 2193.59 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发布时间:2024-1-24 17: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