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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提醒


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科学、安全、健康消费,做到“五个要”;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做到“三个不”。

广大消费者要做到“五个要”:

一要注意安全防护。要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场所购买生活用品、食品。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肉制品、冷链食品,自觉抵制“野味”。进入人员密集封闭场所要主动扫场所码,把科学佩戴口罩作为健康生活的标配之一,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出必戴”“规范佩戴”,切记安全防护不能少。

二要注意查看相关标识。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等相关标识。要按照包装明示的储存方式合理储存,并在保质期内使用完毕。

三要注意理性消费不抢购。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对于网上传播的不实疫情防控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要以政府权威机构发布的信息为准。不盲目抢购,不囤积药品和物品,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选购、储存物品,尤其要理智购买食品,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造成浪费。

四要注意留存相关凭证。消费者购物后要索要并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以备维权之需。

五要注意依法维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受到侵害,要理智维权,及时拨打12315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权。

广大经营者要做到“三个不”:

一是不哄抬物价。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勇于担当,不跟风涨价、不哄抬防疫物品价格,要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及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

二是不违规经营。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以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是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增强消费信心。

经营者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勇于担当,以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信赖,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物资供应、价格稳定等相关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贡献。

消费者和经营者应当互谅互让,出现纠纷时,协商解决,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22-12-14 17: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