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西藏
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
总站)等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证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注销西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总站)、四川万鸿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比如娜秀分公司)、那曲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自注销之日起,西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总站)、四川万鸿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比如娜秀分公司)、那曲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不得再使用资质认定标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相关资质认定证书及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2日
发布时间:2026-9-22 12: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