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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开展童鞋、餐具用洗涤剂等3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第三期)


2025年,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及生产领域童鞋、餐具用洗涤剂、旅游鞋、眼镜架、藏式家具、茶叶包装、玩具、电线电缆、延长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床上用品、农用地膜、儿童餐具、学生文具(书包、水彩笔、笔袋、钢笔、橡皮擦、荧光笔、水彩笔)、女式文胸、羽绒制品(羽绒服、羽绒被)、儿童爬行垫、复合肥料、电动工具(锂电电钻)、婴幼儿背带(袋)、阀门、固定式插座(带电源适 配器)、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不带电源适配器)、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遛娃车、奶瓶、器具开关、商品煤、童车、钢丝绳、潜水电泵、钾肥等31种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了流通领域280家销售单位的31种产品,生产领域企业7家生产的2种产品,电商平台9家销售单位4种产品,共计抽查461批次。童鞋41批次、餐具用洗涤剂30批次、旅游鞋25批次、眼镜架25批次、藏式家具23批次、茶叶包装20批次、玩具20批次、电线电缆19批次、延长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18批次、床上用品17批次、农用地膜16批次、儿童餐具15批次、学生文具(书包、水彩笔、笔袋、钢笔、橡皮擦、荧光笔、水彩笔)15批次、女式文胸13批次、羽绒制品(羽绒服、羽绒被)13批次、儿童爬行垫12批次、复合肥料12批次、电动工具(锂电电钻)11批次、婴幼儿背带(袋)11批次、阀门10批次、固定式插座(带电源适 配器)10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不带电源适配器)10批次、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10批次、遛娃车10批次、奶瓶10批次、器具开关10批次、商品煤10批次、童车10批次、钢丝绳8批次、潜水电泵5批次、钾肥2批次。经检验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35批次,其中,8批次固定式插座(带电源适 配器)、5批次儿童爬行垫、4批次电动工具(锂电电钻)、4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不带电源适配器)、4批次延长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2批次床上用品、2批次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2批次女式文胸、1批次旅游鞋、1批次潜水电泵、1批次童车、1批次婴幼儿背带(袋)。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潜水电泵。抽查了5个地(市)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0%。重点对过载保护、接地装置、安全标志、绝缘电阻、定子绕组耐电压、功率因数、规定点流量与扬程、定子绕组的温升限值、电机内腔水(气)压试验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接地装置。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接地装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不重视电泵的安全性能,偷工减料,导致没有接地装置或假接地。

(二)电动工具(锂电电钻)。抽查了6个地(市)7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6.4%。重点对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发热、耐热性和阻燃性、不正常操作(仅测K.18.202)、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螺钉与连接件、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耐热性和阻燃性。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电池包外壳材料添加的阻燃剂比例不足,导致灼热丝引燃材料后无法熄灭。

(三)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不带电源适配器)。本次抽查了5个市(地区)的7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6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0%。重点对插头插座(不带电源适配器)产品的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结构、耐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温升、拔出插头所需的力、软缆及其连接(仅测23.4)、耐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和绝缘材料的耐非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等12项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延长线插座的结构、温升、拔出插头所需的力、软缆及其连接(仅测23.4:弯曲试验)、耐热,均为此产品常见不合格项目。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本身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配比不合理,或是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的。此外,部分企业在设计阶段未充分考虑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导致绝缘材料选用不当,未能满足耐高温和阻燃要求。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缺乏有效的出厂检测机制,进一步放大了潜在风险。这些问题反映出企业对相关标准理解不足,或为降低成本而牺牲了关键性能指标。后续需加强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全流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四)固定式插座(带电源适配器)。抽查了5个地(市)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不合格率为80%。重点对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结构、耐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拔出插头所需的力(仅测23.4)、耐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安全防护的强度、导体的固定、电能量源的防护、绝缘材料的特性、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预期的接触电压、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输入试验、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辐射骚扰(1GHz以下)(1GHz以下辐射发射)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防触电保护、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本身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配比不合理,或是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的。此外,部分企业在设计阶段未充分考虑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导致绝缘材料选用不当,未能满足耐高温和阻燃要求。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缺乏有效的出厂检测机制,进一步放大了潜在风险。这些问题反映出企业对相关标准理解不足,或为降低成本而牺牲了关键性能指标。后续需加强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全流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五)延长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抽查了6个地( 市)10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率为22.22%。重点对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延长线插座的结构、耐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拔出插头所需的力、软缆及其连接(仅测23.4)、耐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安全防护的强度、导体的固定、电能量源的防护、绝缘材料的特性、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预期的接触电压、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输入试验、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辐射骚扰(1GHz以下)(1GHz以下辐射发射)等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本身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配比不合理,或是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的。此外,部分企业在设计阶段未充分考虑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导致绝缘材料选用不当,未能满足耐高温和阻燃要求。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缺乏有效的出厂检测机制,进一步放大了潜在风险。这些问题反映出企业对相关标准理解不足,或为降低成本而牺牲了关键性能指标。后续需加强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全流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六)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抽查了7个市(地区)9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0.0%。重点对耐热性、耐异常发热和耐燃、脱扣特性、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击保护、介电强度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耐异常发热和耐燃、脱扣特性。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相关产品的设计人员、生产人员和检验人员等对该产品的国家标准GB/T 10963.1-2020的要求不熟悉;相关生产单位在对关键元器件采购时,对质量把控不到位。

(七)女式文胸。抽查了8个地(市)12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5.38%。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女式文胸纤维含量不合格,文胸面料、里料、辅料(如肩带、罩杯填充物)的实际纤维成分及比例,与产品标识(吊牌、水洗标)或GB/T29862等标准要求不符(如成分虚假标注、混纺比例偏差、含有未标注的有害纤维),本质与原料采购管控疏漏、生产加工环节混料、标识标注不规范、检测环节缺失四大类因素直接相关。纤维含量不合格不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还可能因纤维特性不符引发穿着不适(如标注纯棉实际含化纤导致皮肤敏感)。

(八)旅游鞋。抽查了7个地(市)16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4%。重点对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帮底剥离强度或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外底耐磨性能。

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原因是:(1)原材料方面,核心原因是橡胶大底配方不当,例如为降低成本而降低含胶率,或使用了低档次、填充过量的炭黑等补强剂,导致橡胶本身耐磨性不足。(2)生产工艺方面,硫化工艺是关键,若存在硫化时间不足或温度过低,会导致橡胶交联不充分、大底过软而不耐磨;反之过度硫化则使大底变脆。此外,混炼工艺不佳导致填料分散不均也会影响局部耐磨性。(3)产品设计方面,大底厚度过薄或接地花纹设计不合理,导致局部压强过大,都会加速磨损。需系统排查供应链原料质量及生产流程管控,而非单一环节问题。

(九)床上用品。抽查了7个地(市)14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产品,其中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率为11.76%。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燃烧性能,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金属针,附件锐利性,附件抗拉强力,纤维含量,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原料混批,在纺纱、织布或印染工厂,不同纤维成分的原料或面料在存放、运输和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料。例如,装过涤纶的容器没有清理干净又用来装棉,导致交叉污染。面料本身的不均匀性,某些面料(尤其是混纺面料)在织造过程中,由于技术原因,不同纤维在面料的经向和纬向、或者面料的不同区域分布可能不均匀。如果取样检测的位置恰好不能代表整块面料的平均成分,就可能出现检测结果与标称值有偏差。降低成本,牟取暴利,以次充好。用低价值的纤维冒充高价值的纤维。用化纤冒充天然纤维,例如,用涤纶冒充棉,用粘胶(人造棉)冒充真丝,用丙烯酸纤维冒充羊毛。因为天然纤维的成本通常远高于化学纤维。用普通棉冒充优质棉,例如,用普通细绒棉冒充长绒棉(如埃及棉、匹马棉),后者价格高昂。虚标含量,故意提高高价值纤维的标注比例。例如,实际成分为“70%涤纶/30%棉”的面料,被标注为“30%涤纶/70%棉”,让消费者感觉产品更高级、更舒适。

(十)童车。抽查了6个地(市)6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涉嫌假冒产品,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0%。重点对材料质量、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金属表面、燃烧性能、外露的开口管子、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锐利边缘和尖端、小零件、外露突出物、机械部件的连接、卧兜的最小内部高度、座兜的座垫与靠背的角度和靠背的高度、推车的适用年龄、卧兜和座兜连接在车架上的装置、稳定性、手把强度、制动装置、折叠锁定装置、可拆卸卧兜或座兜的连接装置的强度和耐用性、束缚系统的强度、安全带扣的强度、车轮的强度、动态耐久性测试、撞击强度、静态强度等2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动态耐久性测试。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材料性能不达标,材料厚度、焊接工艺或结构刚性不够,无法承受36000次冲击载荷,使用的塑料件(如座椅、置物篮)或金属件(如车架管材)未通过材料强度测试,冲击后出现裂纹或变形;连接部件设计不合理,手把固定装置、座椅支撑结构或置物篮安装点的连接方式(如螺丝规格过小、卡扣强度不足)未满足疲劳强度要求,测试后出现松动或断裂。

(十一)婴幼儿背带(袋)。抽查了3个地(市)10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9.09%。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铅、镉)、检针、危险锐利边缘和尖端、固定婴幼儿的束缚系统、束缚成人的附件系统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甲醛含量。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可能对标准不熟悉或理解不透彻;二是企业可能对产品质量控制不严格;三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生产原料不达标。

(十二)儿童爬行垫。抽查了5个地(市)10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率为41.67%。重点对机械与物理性能(正常使用)、机械与物理性能(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限定增塑剂限量要求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机械与物理性能(小零件)。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产品设计相关人员不熟悉标准要求或在设计阶段未对产品对进行符合验证;生产企业未从源头把质量关,未对原材料供货商进行严格筛选;生产企业未按产品标准产品进行相关检测,每款产品应在生产时按照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严格的管控,确保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可能存在部分企业质量安全观念淡漠,故意偷工减料,导致产品与标准要求不相符。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3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单位名单.xlsx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发布时间:2025-11-27 11: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