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食品用玻璃制品、食品接触用纸容器等2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4年,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用玻璃制品、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一次性竹木筷、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食品过度包装、食品用陶瓷制品、塑料瓶坯、瓶盖、塑料一次性餐具、高原炊具、塑料菜板、婴幼儿奶瓶、茶叶包装、酥油搅拌机、定配眼镜、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电动自行车、贵金属饰品、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可燃气体探测器、电动平衡车、儿童家具、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皂类、办公椅、商用燃气灶具、手杖等27种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了702家单位生产及销售的27种产品,其中生产单位375家,销售单位327家,共计抽检741批次。食品用玻璃制品50批次、食品接触用纸容器50批次、一次性竹木筷46批次、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40批次、食品过度包装40批次、食品用陶瓷制品40批次、塑料瓶坯、瓶盖30批次、塑料一次性餐具25批次、高原炊具24批次、塑料菜板20批次、婴幼儿奶瓶17批次、茶叶包装15批次、酥油搅拌机11批次、定配眼镜80批次、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66批次、电动自行车25批次、贵金属饰品20批次、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20批次、燃气采暖热水炉20批次、可燃气体探测器19批次、电动平衡车15批次、儿童家具15批次、衣料用液体洗涤剂12批次、皂类11批次、办公椅10批次、商用燃气灶具10批次、手杖10批次。经检验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66批次,其中,21批次电动自行车、13批次可燃气体探测器、10批次酥油搅拌机、7批次塑料一次性餐具、5批次商用燃气灶具、4批次食品过度包装、3批次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2批次茶叶包装、1批次高原炊具。本次抽查总体不合格率为8.9%。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电动自行车。在昌都市、山南市、拉萨市、林芝市、日喀则市、那曲市等6个地(市)抽查了19家销售单位的25批次产品,涉及天津市的15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2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84%。重点对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及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标识与警示语、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识与警示语、布线与连接(布线)、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照明、整车质量、电气装置(短路保护)、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的最高输出电压)、车速限值(防篡改)、车速提示音、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有关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相关新要求毫不重视,未对存在潜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进行召回、整改,还任其流通。相关质量问题会严重威胁使用者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未按国家标准设计充电器与蓄电池的产品,极易引发火灾。
(二)可燃气体探测器。在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等4个地(市)抽查了13家销售单位的19个批次产品,涉及山东、河南、广东3个省份的14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68.4%。重点对报警动作值试验、方位试验、绝缘电阻试验、电气强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高温(运行)试验、跌落试验等7个项目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报警动作值试验、方位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高温(运行)试验、跌落试验。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元器件质量较差,尤其是作为关键元器件的气体传感器的质量不过关。产品设计不合理或焊接、组装工艺不规范,未充分考虑各种使用场景。这些问题产品在正常使用中亦不具备有效预警功能,存在检测盲区。而在高温、电磁干扰、跌落等情况下,更是无法正常运行、预警,无法及时发现泄漏源,一定程度增加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三)酥油搅拌机。在拉萨市、林芝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昌都市、那曲市、山南市等7个地(市)抽查了10家销售单位的11批次产品,涉及广东、四川2个省份的5家生产单位,其中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0.9%。重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15.3)、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未充分考虑产品的使用场景,导致产品存在设计缺陷,不排除企业为降低成本刻意减少必要部件的可能。问题产品底座上凸出的运动部件极易对人员造成伤害,在正常使用和合理的可预见的误用情况下,都存在人员触电的危险。
(四)塑料一次性餐具。在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阿里地区、昌都市、林芝市、那曲市等7个地(市)抽查了19家销售单位的25批次产品,涉及浙江、贵州、广东、陕西、河南、福建、云南、湖南、四川9个省份的16家生产单位,其中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8.0%。重点对感官要求、负重性能、漏水性、盖体对折性能、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计数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规格尺寸、拉伸屈服应力、断裂伸长率、铅限量。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在于目前塑料一次性餐饮具行业不规范。企业之间主要进行价格竞争,部分企业为提高销量,产品定价偏低,降低生产成本,偷工减料,减少原料投入,降低塑料杯壁厚和整体质量。同时,企业在做出厂检验时不严格,甚至不做检验,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五)商用燃气灶具。在拉萨市、昌都市等2个地(市)抽查了9家销售企业的10批次产品,涉及湖南、广东2个省份的7家生产企业。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50%。重点对燃气系统密封性、热负荷准确度、能源合理利用、燃烧工况、熄火保护装置、点火性能、表面温升、电气性能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热负荷准确度、熄火保护装置。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生产企业技术水平有限,未能准确测定调整其产品热负荷,导致实际热负荷与标称的热负荷相差较大,不排除为谋求销量可以虚标的可能。二是生产企业选用了劣质零部件,且未对熄火保护装置的完好性,动作可靠性进行验证。问题产品会给消费者的选购和使用带来误导。热负荷低于标准值时,燃气燃烧产生的热量不足,无法快速升温,导致烹饪时间延长。对于需要快速出餐的餐饮场所,这会降低服务效率。另一方面,热负荷高于标准值也会导致燃气灶具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燃气量增加。对于使用大量商用燃气灶具的餐饮企业来说,这会导致燃气费用大幅上升,增加运营成本。熄火保护装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样品熄火保护装置不能在意外熄火后60s内切断燃气。在商用厨房这种存在明火、电器设备等多种点火源的环境中,泄漏的燃气一旦遇到点火源,造成严重的爆炸事故。另一方面,燃气泄漏还会导致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在厨房内积聚。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中的厨房工作人员可能会吸入过量的一氧化碳,较易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
(六)食品过度包装。在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林芝市、山南市、阿里地区、那曲市等7个地(市)抽查了19家销售企业的40批次产品,涉及四川、福建、云南、浙江、湖南、广东、黑龙江、安徽、山东、广西、西藏、内蒙古、新疆、宁夏、上海14个省份及1个直辖市的36家生产企业。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10%。重点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混装要求等3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选择过度包装以增加产品的吸引力和附加值,消费者受到包装精美产品的吸引,而忽视了包装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一些地区对食品包装的法律和规定不够严格,缺乏监管导致过度包装的出现。
(七)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在拉萨市、山南市、日喀则市、昌都市、那曲市、阿里地区、林芝市等7个地(市)抽查了37家销售企业的66批次产品,涉及河北、福建、浙江、山东、天津4个省份及1个直辖市的22家生产企业。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4.5%。重点对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对金属软管产品的结构与尺寸、气密性、耐压性、弯曲性、耐安装性、标志等6项指标,非金属软管产品的老化性能、气密性、耐压性能、软管的拉断性能、标志等5项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项目。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有关生产企业对国标相关要求不够重视或理解不够深刻。问题产品会导致用户难以准确识别软管的合规性、用途、适用燃气类型等关键信息,会增加消费者不恰当使用的风险,也不利于产品质量追溯。
(八)茶叶包装。在日喀则市、那曲市、山南市、昌都市、林芝市、阿里地区等6个地(市)抽查了13家销售企业的15批次产品,涉及福建、四川、西藏、河南、浙江等5个省份的13家生产企业。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13.3%。重点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等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生产厂家对相关标准理解不到位,错估了产品的净含量及包装情况。
(九)高原炊具。在拉萨经开区、林芝市、那曲市等3个地(市)抽查了1家生产企业的9批次产品及6家销售企业的15批次产品,涉及西藏、湖北、广东3个省份的7家生产企业。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6.7%。重点对理化指标、工作压力、密封性、开盖安全性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工作压力。
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产品设计制造存在缺陷,如锅体的形状、尺寸或者内部结构设计不合理,影响锅内压力的形成和维持。还可能是选用了性能不达标的零部件、原材料。工作压力是压力锅安全性能的关键指标之一。如果工作压力过高,超过了压力锅的设计承受范围,可能会导致锅体变形、锅盖被冲开,甚至发生爆炸等严重安全事故。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 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2024年食品用玻璃制品、食品接触用纸容器等2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单位名单.xls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发布时间:2024-12-27 12: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