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送达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1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局组织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按照规定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等文书资料寄送产品销售单位和标称生产单位。

由于部分标称生产单位地址信息不详、无有效联系方式、拒收、列入异常名录等原因,造成相关文书无法正常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详见附表)。请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资料,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标称生产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十五日内未向我局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附件:2024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未送达公告名单(标称生产单位).xls


地  址:拉萨市宇拓路28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891-6339527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发布时间:2024-5-28 11:4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