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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智慧食安”整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的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公开比选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食安”整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基本信息

(一)建设选址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拉萨市城关区宇拓路28号)。

(二)建设内容

结合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打造“监管单位——餐饮——公众”三位一体的政企互动平台,实现信息互通、监管互动、资源共享。针对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问题,集中监管力量,实现专项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促进行业自律;实现餐饮全供应环节可追溯、信息全透明,形成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和监管端线上全工作流程闭环运行,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并督促餐饮单位进行整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多方面、全方位保障食品安全,推动“智慧食安”全覆盖和基层监管能力快速提升。

(三)工作内容

编制“智慧食安”整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最终通过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备案。

二、参选机构相关要求

(一)参选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在西藏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时间与工作效果

中选机构应在收到中选通知2日内进场,进场次日起算30个工作日内提交可研报告成果(初稿),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提交通过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备案的最终稿。

三、比选原则与方法流程

坚持“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邀请、自愿申报、公开评审的原则择优选择。

(一)报名: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24日—28日,有意参加报名单位于28日下午18:00之前,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送至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楼219室(拉萨市城关区宇拓路28号),资料齐全后现场领取比选文件及评分细则,逾期送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提交比选响应文件: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24年4月30日15:30至16:00之间,将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并办理签到手续。

(三)比选方法及确定候选人:本次比选评审采用一次报价、综合评审法。比选小组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分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前三名作为候选人,如比选综合评分出现相同分值的情况时,取报价低者为前一位候选人;如比选报价再次相同,则工作方案评分高者为前一位候选人。

(四)公示:通过审定的参选机构,于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后,将确定为“智慧食安”整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四、比选响应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

参选机构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所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密封装订。所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参选机构基本简介;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提供2023年1-12月的纳税明细及社保缴费记录;

4.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期内;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的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情况简介、社保缴纳证明以及资质证书;

7.项目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思路,主体内容框架,程序与方法,工期等);

8.拟签订合同书的主要条款;

9.2020年至今承接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可研报告编制项目的合同正本备查;

10.项目报价函

11.参选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1.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并附清晰的目录、页码,报价函单独封装;

2.比选响应文件须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文件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比选响应文件装订后须用档案袋密封,报价函用信封单独密封。在比选响应文件档案袋封面标明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食安”整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参选机构名称、联系人、日期,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4.比选响应文件和报价函在比选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以受理。

五、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比选评审时间:04月30日16:00时;

比选评审地点: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楼402室。

六、参选注意事项

(一)参选机构未按规定提交比选响应文件,如比选响应文件份数、装订及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比选文件不完整,提供的相关资料、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均视为不符合参选资格条件,作为废标处理;

(二)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约,否则比选小组有权废止其中选资格并通知候选人签约,签约的中选机构应当按照要求派出人员开展具体工作;

(三)原则上中选机构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客观因素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征得我局书面同意;

(四)报名截止日前,如参选机构对比选内容有疑议的,可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

(五)中选机构若不能按要求签订协议,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我局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栗上霄

电  话:15728999521

地  址: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拉萨市城关区宇拓路28号)


发布时间:2024-4-23 17: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