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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因西藏冈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圣地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在告知承诺全覆盖例行检查中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决定撤销2家企业已取得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doc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发布时间:2024-4-15 12: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