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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不当干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部署,及时发现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线索,建立健全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发现归集长效工作机制,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线索征集,现将线索反映渠道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规定方面,包括各级地方政府以及部门制定的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等含有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政策措施。

(二)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方面,包括无法律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等。

(三)妨碍招标采购领域公平公正方面,包括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四)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方面,包括违规设置歧视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优惠政策等。

(五)强制要求产业配套或“捆绑政策”方面,包括地方政府在有关企业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时,要求企业配套投资建设产业园、装备厂等上下游产业,把企业在当地注册、投资落地等作为捆绑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等。

(六)其他有违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其他行为。

二、举报受理渠道

(一)电话举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处0891-6336166、6339537。

(二)互联网举报:601474686@qq.com,邮件请注明“问题线索”字样,详细叙述线索内容,并请留下姓名、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

(三)信件举报:可寄送相关材料至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处,邮编850000,电话0891-6336166、6339537。

三、举报受理处置

收到举报反映的情况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立即研究甄别、调查核实、推动解决。反映内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将告知举报人向有关单位反映;对查证属实的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我们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反映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投诉人信息,消除各种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做到“全国一盘棋”统一大市场,畅通大循环。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发布时间:2024-3-20 1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