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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文件规定,市场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从未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过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缴纳费用。任何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恶意链接等方式,以办理营业执照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费用的行为都是诈骗行为。


发布时间:2022-5-25 18: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