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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堂督导 全力保障饮食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饮食安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拉萨市、城关区、拉萨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质量检验所,于11月8日-11日对自治区教育厅、卫健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中国人民银行西藏分行、拉萨市儿童福利院、拉萨市监狱等10家单位食堂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组力求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认真拟定检查方案,细化量化检查内容,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检查工作现场图)

专项检查组按照“抓关键问题、抓实质内容、抓管用举措”的要求,对食堂经营许可资质,食品进货查验情况、食堂及后厨卫生状况,“三防”设施配备情况、消毒设施配备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食品留样,履行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食堂经营者能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但同时存在部分操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品留样不规范,“明厨亮灶”使用率不高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明确了整改责任,责令限期完成整改。

下一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扩大自治区餐饮服务“两库一平台”APP使用范围,重点督促单位食堂经营者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为广大干部职工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1-11-30 10: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