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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专利权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了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为加强西藏自治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能力,激发全区专利创新活力,我局计划组织全区相关专利参加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二、参评条件
区内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推荐: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推荐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符合条件的专利权人向辖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申请推荐,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拉萨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符合参评条件的专利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推荐。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推荐。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四、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分配见推荐项目分配表(附件1)。
      五、推荐程序
(一)审核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公示
各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 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
2. 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二)报送要求
各地(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后,将推荐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于2021年10月20日前报送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以及项目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推荐项目分配表
                2.推荐函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联系人:赵海燕 电话:0891-6598253,邮箱:515043678@qq.com)



发布时间:2021-9-24 16: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