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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卡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未年报个体工商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公告


昌卡若市监个体异入(2021)003号

昌都市卡若区嘟嘟卡理发店等203家个体工商户:

  经查,你单位未按规定报送2020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决定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卡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卡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列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名单.xls

                                

 

昌都市卡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7月13日


发布时间:2021-7-15 9: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