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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  年  8  月  31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    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因2019年机构改革,预算包含了计量测所、质检所、特检所、标准化所。因此,此次决算公开范围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外,还包含计量测所、质检所、特检所、标准化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藏委厅[2019]42号,我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建设、新闻宣传;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管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单位主要机构基本情况,包括1个行政机构,4个事业机构。内设19个处室,实有人数270人,包括行政人员18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89人。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xls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局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22.35万元,财政拨款调整预算数2961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1753.03万元,项目支出收入17312.9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1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5.8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7596.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489.49万元;项目支出6627.6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29065.93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17713.5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899.8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11899.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结转960.5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0939.32万元。本年结转结余数中包含2018年度结转结余547.47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1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5.8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7596.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489.49万元;项目支出6627.6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主要指标上下年变动幅度超过20%,其中机构人员指标上下年有变动的,具体原因: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上年比对数。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1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5.8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7596.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489.49万元;项目支出6627.64万元。

(2)我单位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差异较大的原因是3月份以来,我系统机构改革调整后各市(地)局很多项目难以落地,资金难以落实。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年初预算拨款行政运行收入数8783.6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30.22%;一般行政管理收入数407.0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收入数1730.3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5.96%;市场监管支出收入877.06万元,占总收入比重3.02%;消费者权益保护收入数522.7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80%;信息化建设收入数802.53万元,占总收入比重2.76%;标准化管理收入数209.4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0.72%;事业运行收入数2489.43万元,占总收入比重8.57%;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数12574.3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43.26%。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数8014.12万元,占总支出比重45.25%;一般行政管理支出数47.43万元,占总支出比重0.27%;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支出数1140.12万元,占总支出比重0.27%;市场监管执法支出数446.09万元,占总支出比重2.52%;消费者权益保护支出数36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2.03%;信息化建设支出数155.3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0.09%;标准化管理支出数97.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0.551%;事业运行支出数2402.4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13.57%;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数4381.07万元,占总支出比重24.7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5,285,738.06元。其中:公务用车运维4,889,758.06元,公务接待费395,980.00元。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8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400人,人均公务接待费989.95元。

(2)会议费支出154,904.00元。会议批次98次,人均会议费用支出574元。

(3)培训费支出1,886,248.10元。培训批次95次,人均培训支出6987元。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支出1771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5.8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7596.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489.49万元;项目支出6627.6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8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9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4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资本性支出5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6627.64万元,包括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市场监管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化建设、标准化管理、和其他市场监督管理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采购项目4个、预算资金748.82万元,即:公务车辆保险140万元、办公用房维修124万元、局机关供氧加湿工程406.72万元、一线执法人员保险78.1万元,除一线执法人员保险外其他三个项目均执行公开招标。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监局共有车辆53辆,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辆、其他用车26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年初预算拨款行政运行收入数87,836,178.54元,支出数80,141,239.61元,执行率91.12%;一般行政管理收入数4,070,477.00元,支出数474,261.60元,执行率100%;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收入数17,303,766.82元,支出数11,401,211.36元,执行率65.59%;市场监管执法支出收入8,770,550.60元,支出数4,460,896.00元,执行率50.86%;消费者权益保护收入数5,227,242.52元,支出数3,600,000.00元,执行率68.87%;信息化建设收入数8,025,330.00元,支出数1,553,380.00元,执行率19.36%;标准化管理收入数2,094,771.00元,支出数976,000.00元,执行率46.59%;事业运行收入数24,894,252.13元,支出数24,024,425.99元,执行率96.51%;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数125,743,774.99元,支出数43,810,663.84元,执行率34.84%。

(2)我单位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差异较大的原因是3月份以来,我系统机构改革调整后各市(地)局很多项目难以落地,资金难以落实。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成立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下设9个党支部,成立药监局机关党委,下设5个党支部,为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提供组织保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推进基层减负。稳步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筹备成立中共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委员会。今年,选派41名优秀干部开展驻村工作,组织96名县处级以上干部与13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自筹资金110多万元为7个驻村点落实定点扶贫项目。目前,我局机关7个驻村点已全部实现脱贫摘帽。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把加强干部培训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以政治思想教育、党性教育、业务培训为重点,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辅导、跟班挂职、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机改后市场监管系统干部的素质提升工程。动态调整自治区市场监管权责事项455项,努力推进事权规范化、法治化。积极参与《西藏自治区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等30多件立法项目研讨工作。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19年度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涉及政府债务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开局良好,为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便捷。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一网”可办服务事项91项,可办率89.2%,“一门”方面已有52项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府服务大厅,52项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窗”分类受理,“一次”方面已有67项事项现场1次办结,35项事项实现零走动。推进登记注册高效化。不断完善网上登记平台系统功能,95%以上的登记业务通过全程电子化完成。截至12月底,全区市场主体达到32.52万户,注册资金1.48万亿元。今年新登记市场主体7.6万户,平均每天新登记210户。深化产品准入改革。不断优化产品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加强知识产权培育发展。全区有效注册商标达28933件,中国驰名商标16件,地理标志商标103件。全区地理标志产品获批36件。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拉萨市净土产品展销有限公司、西藏昆氏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尼木县吞巴乡罗布仁青古藏香等8家企业荣获了2019年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博览会金奖。

(二)加大执法力度,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有序。

加强反垄断工作。围绕企业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我区反垄断案件查处“零突破”。加强价格监督。依法清理转供电主体和趸售区域,截止目前,全区1256家转供电主体,已有65%落实了政府电价,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强化“保健”市场、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市场乱象,维护了市场正常秩序。强化重点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约谈电商企业29家,删除不良信息44条,清理不合格化妆品35种。受理涉及淘宝、美团等电商平台及区内电商的消费投诉18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8万元。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查处违法广告36起,罚没款32.79万元。“扫黑除恶”、打击侵权假冒等工作深入开展。

(三)创新监管方式,公正监管机制不断完善。

全年部署36个批次、28738户抽查计划,抽查覆盖率13%,比国家设定抽查比例高出8%。制定公布了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涉及19个部门282项抽查事项。建立了近33万户的自治区检查对象名录库、1315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依法动态公示市场主体信息48.4万余条,归集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04万余条、行政许可信息3.8万余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案件40件,罚没款88.1万元。约谈57家非正常专利申请企业和个人,并作出相应处罚。

(四)强化安全意识,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

对全区食品生产和经营主体6.2万余户开展了摸底排查。组织开展农牧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整治,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5650户次、查扣假冒伪劣食品1876公斤。完成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国抽、省抽任务8919批次,任务量比去年增加39.4%,合格率达98.6%,同时还开展了甜茶(藏面)、砖茶等专项抽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全区共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7750户次,发现并责令整改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524个。联合教育厅、农业农村厅等15部门在全区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销毁过期、变质、“三无”等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原料及问题农产品400多个品种,货值33万余元。查获假冒白酒451件、大桶散装白酒20桶及大量包装材料,涉案金额300多万元,形成了强大震慑。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种养殖基地70家,农产品经营企业2147家,检查44家农贸市场、5家冻库、39家大型超市,排查并责令整改食品安全隐患62条,用快检方式检测食用农产品67479批次,合格率99.2%。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70%以上,校园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85%以上。全区共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62家(清真11家、中餐17家、藏餐(甜茶馆)13家、火锅12家、西餐9家),申报“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店”10家,以示范带动整体餐饮质量提升。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严格第三方服务平台备案。承担自治区重大政治、经济、外事等活动食品安全保障30余次,保障人数65400人次。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整治工作,排查猪肉及猪肉制品销售点7111家次、餐饮服务单位3870家次、冷冻猪肉经营户900余户,坚决杜绝问题猪肉流入我区市场。开展“两品一械”监督检查1270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79份,查处违法案件28件。加大抽检检测力度,完成药品抽检339批次,中药饮片抽检147批次,化妆品抽检676批次。加大疫苗监管力度,对全区26家疾控部门、31家疫苗接种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置,进一步规范基层疫苗管理。牵头建立我区疫苗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首次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深化特种设备许可改革,优化特种设备许可办事流程。转变电梯检验模式,引进第三方检验机构开展电梯检验工作。加强特种设备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进气瓶、电梯溯源体系建设,开展气瓶、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累计检查特种设备9298台,下达监察指令书103份,查处隐患202起。积极推广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全区电梯保险购买率达41.8%。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技术支撑,全年检验各种特种设备8633台/套、校验安全阀2555台、检验油罐车86台,为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提供了有力保障。抽查工业产品9大类、72个品种、1476批次。加强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对12家重点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进行获证条件现场检查,组织专家对6家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认真排查质量安全隐患,着力确保获证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整合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热线平台,实现12315“一号对外”。目前,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447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684万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38件,罚没款26.19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6件,企业融资217.37亿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指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的业务除外。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五、信息化建设,指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六、标准化管理,指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指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发布时间:2020-9-23 11: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