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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召开第二季度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调度会议


6月28日,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二季度全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调度会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多吉欧珠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伟主持会议,45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试点县(区)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报了2024年度上半年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区党委网信办、地方金融管理局、区电子政务中心、山南市、昌都市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2024年,我区制定了跨部门综合监管检查事项清单236项和9大领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12个试点县(区),跨部门综合监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各地(市)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强化基础支撑。自治区层面要进一步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顶层设计,继续推进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推进本行业条线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要加强对各地(市)的业务指导。三要强化联合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推动建立地方政府指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四要强化协同衔接。建立健全协调会商、上下协同、信息共享、行刑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推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五要强化分类管理。各相关单位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确定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对象、比例和频次,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加强各部门监管措施的衔接配合,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同时,要求各地(市)、各部门积极推动12个试点县(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任务工作计划”起始时间开展执法检查,按时完成检查工作,录入结果并公示。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后续管理使用,实现数据归集共享。二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各成员单位、各地(市)意见,下半年组织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培训,进一步提高各成员单位对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认识,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三是12个专项组牵头部门要发挥本领域牵头抓总作用,聚焦民生实事,出真招求实效,解决目前在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中出现的工作开展不平衡、部门联合不多、检查质量不高、发现问题率偏低等问题。

 


发布时间:2024-7-8 16: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