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您的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自治区消协发布

全区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消费、优化消费环境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开展了西藏自治区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本次测评参考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消费者满度评价指标,旨在全面了解西藏消费者满意度现状,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依据。

在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本次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有序推进,调查覆盖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7个地(市),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法和严谨的调查程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收集消费者意见,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调查内容涵盖了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价格水平、售后服务、消费环境等方面的评价,并参照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消费供给、消费环境、消费维权共3类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25项三级指标,旨在全面反映消费者对消费市场的整体满意度。

调查结果显示,西藏自治区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4.55分,整体呈现稳定向好趋势,但仍存在提升空间,其中日喀则市得分最高为77.92分。调查发现,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服务质量、消费环境等方面较为满意,但对消费市场、价格水平、售后维权等方面仍有改进需求。

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强化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完善与消费相关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二是不断丰富消费供给。密切关注消费者的声音和需求,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积极培育新型消费业态。三是强化消费维权保障。聚焦小细节,服务大民生,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治基础。着眼跨部门、跨区域,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协调与合作,注重发现规律、把握趋势,强化消费维权数据的应用分析。四是注重品牌建设管理。建议自治区各地在品牌建设中扩展“优势视角”,将口碑“流量”转化为可重复的“留量”。五是刺激边境地区消费。我区应充分发挥地理区位优势,积极拓展边境贸易,不断深化高位水平对外开放,尤其是要抓紧向南开放机遇,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将相关发展深度融入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布局。


发布时间:2024-12-18 9: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