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消协支持集体诉讼首案告捷
为消费者换回6万元经济损失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积极履行公益性职责,支持集体诉讼案件首案告捷,帮助14名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挽回6万余元经济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健身店关门拒不退款,区消协支持提起集体诉讼。
14名消费者在西藏某健身店购买了健身卡或私教课程,但该店因经营不善于2023年11月22日闭店,导致14名消费者权益受损。涉案金额达6万余元。
此案件经多次调解无果,并引发了一定的社会舆情。14名消费者向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集体诉讼。在城关区市场监管局的全力支持下,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在此基础上,指派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泰和泰(拉萨)律师事务所魏子豪、杨迎春、格桑曲珍、李珂四位律师提供诉讼代理服务,代理14名消费者向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履行“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益性职责,成为该案支持起诉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4日正式立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向城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在一个月的庭外合解期限内,经营者得知区消协委派律师并支持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后,考虑到应诉成本、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多方因素,积极履行退款、和解义务,14名消费者均达成和解并全部撤诉,本案结案,区消协充分履行了支持消费者诉讼的公益性职责,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协观点】
经营者有重大经营风险时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出现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等重大变更,应提前告知消费者。
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预先向经营者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多次或者持续向消费者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消费模式”。预付式消费模式在消费活动中,消费者通过预先付费换来经营者一定幅度的让利优惠,经营者通过此种消费模式得以快速回笼资金、稳定客源、满足其资金周转需求,理论上具有消费者与经营者双赢的特点。
但在真实的消费场景中,健身房、培训机构、理发店等经营者出现失联跑路、卷走消费者大量预付款的违约事件屡见不鲜。主要集中在“经营者违规售卡、经营者拒绝开具消费凭证、经营者服务承诺兑现差或变相涨价、消费者办卡容易退费难、经营者‘跑路’时消费者难以挽回损失、消费者维权难度大”六个方面。
针对预付式消费模式存在的前述问题,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别规定了经营者“出现可能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产生影响的重大经营风险时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和“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更时提前告知消费者”两种情形下的义务。当经营者出现可能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产生影响的重大经营风险时停止收取预付款,不但可以让消费者及时止损,还有利于避免社会性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当经营者经营情况出现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等重大变更时,应提前30日在其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的醒目位置公告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有利于消费者知晓经营者经营状况,提前自主作出“继续履行”或“要求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的选择。本案在调解过程中,该健身店处理问题态度消极,推诿、拖延退款及和解事项,最终消费者通过司法诉讼手段才得以维权。
同时,《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了经营者违反第二十二条的行政责任,其中包括:责令改正,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各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罚;对于预收费用后卷款跑路的,还将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消费提醒】
广大消费者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谨慎选择商家
消费者在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前,应认真查看发卡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确认经营主体资格,要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规模较大的企业,降低消费风险。
·理性进行消费
办理预付卡时,要确认自己是否真的有长期消费需求,不要因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不要贪便宜大量购买,应量入为出,适度消费,提高警惕,切莫因小失大。
·签订书面协议
在办理预付卡时,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应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同时,消费者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尤其是合同的起始时间、价格、课时、退费手续、退费流程等条款,并对相关违约条款要有详细约定。保存好合同(协议)、发票等凭证,详细掌握预付卡消费记录等情况,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理有据维护自身权益。
·主动依法维权
办理预付卡后,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凭借相关证据要求发卡企业按照约定条款履行义务,协商无法解决的,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12-11 12: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