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98号(C类045号)提案的答复
四郎班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管理规范虫草市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冬虫夏草(以下简称虫草)是我国传统名贵中药材,主产于青藏高原,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是我区的特色资源,也是农牧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近年来随着虫草人工抚育、繁育技术的逐渐成熟,大量“人工虫草”流入市场,部分不良商家违反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准则,采取掺假售假、鱼目混珠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暴利,侵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了虫草市场秩序。为此全区各级市场监管、公安、林草等部门通过采取严厉打击虫草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种措施,促进我区虫草产业健康发展。
(一)健全虫草监管制度体系。于2024年出台实施《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冬虫夏草市场交易秩序的指导意见》,分5个部分设定了23项工作任务,明确了虫草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制定了虫草交易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规则,完善了有关配套支撑政策措施。《意见》为基层虫草市场监管提供指导和依据,是对基层监管需求作出的有力回应,已在进一步规范我区虫草交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有序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二)加强科研投入助力虫草产业发展。按照自治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为加强对虫草市场的监管,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具,提高野生虫草和人工繁育品的鉴别能力。自治区药监局于2024年4月向自治区科技厅申报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项目《西藏冬虫夏草鉴定技术体系研究及应用》,并于2024年6月19日获批立项,计划2026年12月底完成。西藏冬虫夏草鉴定技术体系研究及应用项目有5项内容,分别为:野生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繁育品质量评价研究;冬虫夏草多组学研究及指纹图谱构建;基于DNA条形码对野生冬虫夏草及冬虫夏草繁育品的鉴别研究;冬虫夏草人工智能鉴定体系研究;西藏不同产地野生冬虫夏草与冬虫夏草繁育品高光谱鉴别研究。目前正在按照任务书要求,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开展相关研究。2024年冬虫夏草采收季节,组织人员从全区122个冬虫夏草采集点,采集野生冬虫夏草样品16949根,为后续的研究奠定了数据基础。2024年12月底,冬虫夏草鉴定仪器样机研发成功,目前正在开展上市前认证许可工作,争取早日投放市场,为冬虫夏草真伪的筛选提供技术支撑。
(三)加强专项整治规范虫草交易市场秩序。印发关于加强流通环节冬虫夏草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冬虫夏草交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宣传和侵犯地理标志违法行为,避免出现消费欺诈或误导消费者行为。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足监管职能,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区域联动执法和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冬虫夏草交易市场秩序整治。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全区12315平台2024年以来共受理涉及虫草投诉举报330件,主要集中在药托诱导购买虫草或将虫草磨成粉末、价格投诉、虚假宣传等方面,已全部依法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置。其中:投诉290件,已办结281件;举报40件,已办结39件。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人工虫草”假冒“野生虫草”违法案件查办过程中,主要还是通过执法人员的经验进行判断,技术检验和相关标准等还在摸索阶段,给案件查办和规范虫草市场交易秩序工作造成了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以知识产权保护、计量检定、检验检测、标准建设、执法监管、消费投诉等方面为抓手,继续加大对虫草交易行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区虫草市场秩序。一是狠抓虫草地理标志培育和保护工作。从保护地理标志培育和保护运用入手,加强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切实保护虫草地理标志。二是推进虫草交易市场诚信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积极建立虫草交易市场示范点,采取公开践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措施,推进虫草交易市场诚信建设,使文明经营、诚信经商的理念成为虫草经营者的共同认知。三是突破关键鉴定技术难关。积极组织相关科研院校、检测机构、重点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虫草相关科研力度,推进“野生虫草和人工虫草的鉴定方法”研究,力争取得关键技术突破。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管理和桥梁纽带的作用,由虫草协会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制度,组织人才、技术、职业、管理、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虫草经营者的素质,提高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扎实开展我区虫草原产地保护工作。五是严厉打击虫草市场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严厉打击将“人工虫草”与“野生虫草”混合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用面粉、玉米粉、淀粉等材料制作假冒虫草或用“亚香棒虫草”冒充西藏虫草销售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虫草虚假宣传和广告、价格违法等行为。
感谢您对我区虫草交易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891-6280876
附件: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98号(C类045号)提案的答复.pdf
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98号(C类045号)提案的答复(藏文版).pdf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8日
发布时间:2025-7-29 11:4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