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区4个集体10名个人获得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4月16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胡春华主持会议,国务委员、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副主任王勇出席会议并宣读表彰决定。
自治区副主席多吉次珠在西藏分会场出席会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二级巡视员米玛次仁,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以及我区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表彰了194个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391名先进个人。其中,我区仁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个单位获得“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洛布等10名个人获得“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此次表彰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是表彰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涌现出的履职尽责、敬业奉献、奋发有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提振士气。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下,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履行属地职责,深入开展攻坚行动,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强化社会共治,牢牢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确保了全区各族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全区各级食安委及各成员单位将以此次表彰为动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底线思维,在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上狠下功夫,在提高监管水平上狠下功夫,加快推进我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西藏自治区获得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1.西藏自治区仁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
4.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西藏自治区获得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1.洛 布(藏族)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2.达 穷(藏族)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科科长
3.刘茹萍(女)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4.普布卓玛(女,藏族)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5.龚辉斌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6.边 罗(藏族)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副处长
7.高莉娟(女)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二级主任科员
8.严贵忠 青藏铁路集团公司卫生监督所拉萨监督室主任
9.曹晓钢 拉萨海关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
10.杨昌慧 西藏净土乳业有限公司生产总监
发布时间:2021-4-23 16:36:00